法治实践心得体会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到底应如何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治实践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治实践心得体会 篇1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习惯、宗教规范等等,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但是,必须明确,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如果根据不同的社会规范所作出的行为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最终衡量和评判的标准只能是依据法律。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权威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护法律权威首先要维护宪法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规定、破坏宪法权威的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切实树立起宪法的权威与尊严。也就是必须树立执法和司法权威。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厂“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国法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平的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如果专门的执法机关尚且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怎么能够要求广大公民、社会团体严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更需要做到这一点。现在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行难”、袭警等现象,虽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由于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不公而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切实解决执法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维护法律权威的一项重要措施。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政法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全体政法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是我们政法干警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和基础。政法机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几乎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特点,决定了政法干警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对于政法干警来说,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当前,从总体上来说,广大政法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政法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严格执法是法治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任意适用法律。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交警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重要武器。在现实当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程序意识,不重视、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应当履行通知的`手续而不通知,应当告知相对人的权利而不告知,应当举行听证的而不举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执法不公、引起执法相对人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法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切实加以克服和纠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接受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助、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爱护”、“严是爱、宽是害”道理,真诚欢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实际上,政法各部门对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很强,比如,有的政法机关就曾作出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的规定,有的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与此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因此,监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当监督与不正当、非法干预之间的界限,严格依法监督。总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目标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执法公正。
政法各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原则,特别是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监督,共同致力于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法治实践心得体会 篇2
在这个多元化,复杂化的社会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清楚地知道,法治精神是我们国家的基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证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近期,我有幸参加了一场法治实践活动,对我造成了深深地触动,我深感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并对我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提供了深远影响。
我深深的理解到,法治不仅仅是以法律形态体现出来的一种规则,它更是一种精神,是一种人文的观念。法律是社会的规范,是人民群众行为的准则,没有法律,就没有秩序,社会就会陷入混乱。对法治的尊重,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是文明社会的标志。
此次实践活动,我和同学们前往了当地的法院,进一步了解了法庭审判的过程以及法官决策过程中的各种考量。观摩法庭审判,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严格和权威。法庭上,每一个环节都洋溢着法治的精神,无论是原告、被告,还是法官、律师,在诉讼过程中都要遵守法律,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公正是每个法庭审判的底线要求。
参加此次活动的过程中,我对于法治的了解也得到了极大的深化。我认识到,法治不仅仅指的是层出不穷的`法律法规,更是一种法治精神,是对法权域的尊重和维护。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每个公民,都是法律面前的平等主体。我们每个人的行为都要合法,更要公正、公平地对待他人,对待社会。
法治实践活动还让我意识到了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法律的主体,我们的言行会成为他人评判我们的依据。尽管每个人都有过失,但只有诚实地面对问题,接受法律的制裁,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这是我从法治实践活动中得到的另一个重要启示。
在现代社会,法律已经变得越来越复杂,各种新的法律问题、疑难问题层出不穷。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实践的重要性。只有在实践中,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才能对法律有更深的认识,更准确地把握法治精神的内涵。
参加这次法治实践活动,我深刻体会到了法治精神的伟大和崇高。法治精神是我们的国家精神的一部分,它体现我们国家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观。法治是规范我们社会行为的基础,是保障我们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参加这次活动,不仅加深了我对法律的理解,也切实地强化了我法治精神的意识,无疑对我在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中都会有重要的影响。
我坚信,只有我们全社会人人遵守法律,尊重法治,法律才能真正落地生根,法治社会才能真正建立起来。我会将这份对法治的理解和敬畏,带入到我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去,让法治精神成为我做人、做事的准则,以便能够更好地服务我国的法治建设。
法治实践心得体会 篇3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前进方向要坚定正确,政治保障要坚强有力,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就是党的领导,这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是在党领导下取得的;解决13亿人民温饱问题和初步建成小康社会,也是在党领导下实现的。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个核心无可替代,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
世界上哪个国家是在群龙无首、四分五裂中实现法治、实现现代化的?何况中国的依法治国,要“治”的“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大国;是创造了连续36年快速发展奇迹的大国;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目标的大国。但正因为目标越来越近,往前走的每一步都是惊险的一跳,都是从量变到质变的巨大飞跃,都充满了机遇、希望、挑战和变数,都需要自上而下坚强统一领导,统一意志,坚决果断,众志成城。中国为什么能?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国内外不少人都在思考这个问题。国外有人说,这些年的“中国奇迹”“中国故事”,盖源自中国特有的“四个有”——有力政党,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益文化。我们自己也说,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要唱好“定军山”,力争一举成功,最好少唱“斩马谡”。虽然当斩也必须斩,但前有“失”(失街亭),后有“空”(空城计),才不得不“斩”。要不“失”不“空”,党的领导就是“定军山”,必须坚定不移,稳如泰山。
有人故意把党和法对立起来,宣扬“党、法不能两立”,诘问“党大还是法大”?这是别有用心者的迷魂枪、伪命题,其目的是企图从“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蛊惑群众、搞乱人心,进而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把中国引向邪路。值得警惕的是,在西方和国内一些人鼓噪下,我们也有人在随着魔笛起舞。为此,必须理直气壮、大张旗鼓地讲坚持党的领导。理直气壮,是因为讲的就是真理,不要让那些试图模糊甚至否定这一真理的人浑水摸鱼、扰乱视听。大张旗鼓,就是要不断、清晰地发出“中国要搞的'法治是什么样的法治”的强烈信号。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个木鱼就是要天天敲。宪法确立党的执政地位,赋予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以执政党纲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党把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引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在依法治国中坚持党的领导,就更要厉行从严治党。党的奋斗目标越宏伟、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严当头、从严治党。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面对四大考验:长期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市场经济的考验,外部环境的考验。党面临四大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居安思危,精神上要“补钙”,不断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强化党的宗旨意识。能力上要提高,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脱离群众的“四风”要坚决整治,作风建设要抓常、抓细、抓长。惩治腐败不手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老虎、苍蝇一起打,除恶务尽,凡腐必反。
法治实践心得体会 篇4
9月我有幸参加了经开区教研室组织的一二年级《道德与法治》新教材教师培训。通过这次的培训,使原来懵懵懂懂的我收获颇多,专家和老师们的讲解,为我今后的教学指明了方向,下面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通过老师的经典剖析,使我认识到应该怎样突破新教材的重点难点;
怎样才能深入浅出;
怎样才能顺利打通学生的思维通道、掌握一定的学习要领,形成良好的政治素养。我已经认识到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应主动学习,教师处于主导地位,加强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新教材贵在强调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让学生在通俗易懂但却蕴含人生哲理的知识点中轻松愉快的提高内在的政治素养,形成科学合理的人生观,价值观。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课主要是培养学生的生活能力。一年级是培养行为习惯的.最佳时期,作为教师,应在道德与法治课中,以培养学生优秀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为目标,抓细抓实,让学生在愉快的课堂氛围中学习新知识,同时让学生在活动中加强行为训练,使学生规范自己的行为,主动学习,爱上学习。
这次培训使我受益匪浅,今后在实际教学中,我们要认真、细致地解读教材,真正领悟编者的设计意图,一切要从以学生的需求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学生的创新思维,让孩子们爱上《道德与法治》这一门课,让孩子们在快乐中学习。
法治实践心得体会 篇5
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参加了今年的法治实践活动,这是一次非常有意义和充实的经历。
在这次实践中,我深入了解了法律实践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挑战,也更加深入地认识到了法律实践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在实践中,我与许多法律从业者进行了交流,他们分享了自己的经验和见解,让我受益匪浅。
在实践中,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实践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性。法律实践工作需要我们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同时也需要我们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在实践中,我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在实践中,我也深刻感受到了法律实践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法律实践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途径。通过实践,我更加深入地了解到了法律实践工作的实际操作和实施情况,也更加深入地认识到了法律实践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在实践中,我也深刻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实践中,我们需要与他人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通过团队合作,我更加深入地了解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也更加深入地认识到了团队合作的挑战和困难。
总之,这次法治实践活动是一次非常有意义和充实的经历。通过这次实践,我更加深入地了解到了法律实践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挑战,也更加深入地认识到了法律实践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同时,我也深刻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需要与他人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权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治实践心得体会 篇6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法律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没有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性。
法治实践心得体会 篇7
在最近的学生社区活动中,我很荣幸地参与了一次自然法治实践活动。这不仅是对我的法律知识的锻炼,也让我有机会去了解法治社会的运行方式和公民应有的权利和责任。除此之外,我也从中领会到了一些深刻的人生哲理和世界观。
法治使社会生活有序化。这次参加实践活动,我们拜访了地方政府、警察局、法院,并进行了模拟法庭审判的实践环节。这个过程让我深切感受到法治为社会建立了一套明确规则和程序,使每个人的权益受到公正平等的保护。通过模拟法庭审判,我更深入地理解了法庭程序的公正性和严谨性。这种规则体系的存在,使得社会在理性和公正之下运行,防止了权力的滥用。
我对公正有了更深的理解。在模拟法庭审判中,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流程进行,尊重事实,平等对待被告人,这个过程使我深深体验到了法律的公正。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不受性别、年龄、种族、财富等社会条件的限制。法律的公正不可能被任何力量所撼动。
我深刻体验到了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的重要性。每一个人都有遵守社会秩序和社会公约的责任。在法庭审判环节,我们对一切违法行为进行了必要的'审判。这让我明白了”法无禁止,行事无妨;法有明文,知遵守责”,法律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底线和保障,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去遵守。
我还体验了法律如何保护弱者。法律通过公平公正的审判使得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确保了弱者的权益得到强力的保护。在此,强烈感受到,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和民族精神的象征,对法治的认同和遵守是我们作为公民最基本的道德素养和国民精神。
总的来说,通过这次法治实践活动的体验,我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意识,对我国的法治社会有了更深的理解。我相信,只有严格遵守法律,才能保障社会的公正公平,才能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有机结合。我将继续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用法治去服务社会,维护好我国的法治秩序。
法治实践心得体会 篇8
十八届四中全会无论从整个中华民族的政治发展史来看,还是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历史来看,都具有突破性意义。从长远看,其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从目前看,其对于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决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一方面,三中全会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当作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中全会则着力为公平正义构筑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三中全会确立了“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四中全会则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后者是前者的展开和延伸。
落实公平正义的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对于实现公平正义而言,最重要的制度保障,便是法治。法治的实质意义,是宪法和法律是国家治理的最高准则和最高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活动。公正与法治相辅相成,法治是公正的必要条件。公正既是法治的目标,也是法治的生命。
法治体系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内容,法治既是善治的基本要素,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善治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活动和治理过程,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想状态,民主和法治是实现善治的基本途径。
对于实现公平正义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而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最重要的是要做到以下五点:
第一,民主与法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必须将民主与法治有机地统一起来。法律要以民意为基础,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民主需要法治的保障,没有法治就没有健康的民主。敬畏民意,就要崇尚法治;崇尚法治,则必须敬畏民意。离开法治对待民意,就有导致民粹主义的危险;离开民意对待法治,则有导致精英主义的危险。
第二,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因此要建立科学而完备的国家法律体系。一方面,对于重要的政治事务、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都要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通过民主和科学的程序制订国家的法律规范,使国家的法律充分体现民意,并且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在国家治理中,树立宪法和法律的至上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运行,这也是宪法与党章的基本要求。
第四,实现司法公正,通过司法公正来促进和保障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正如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的那样,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理想状态和正确道路。一方面,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另一方面,党必须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党在推进我国的民主法治事业中始终起着引领作用,要坚决遵循国家事务中“宪法至上”原则和党内事务中“党章至上”原则,以党在依法执政中的模范作用来带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
总之,依法治国既是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法治实践心得体会 篇9
在我国,法治被誉为社会文明的灯塔和公理的守朝。我有幸参与了一次法治实践活动,去法院、看庭审、访监狱、接触法官、与罪犯面对面,深深的感受到了法治的严肃与神圣,也更加深入地理解了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参观法院的全过程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谨。法官在庭审中,不带任何个人情感色彩,根据证据论罪定义罪,并对罪犯以法定刑罚,从而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立法、司法的公正公平,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法律是高于一切的,每个公民都要尊重法律、依法行事。
访问监狱的过程更是让我感受到了法治的严峻与权威。我看到罪犯们在高墙围栏内劳动改造,他们悔过自新的表情让我领悟到了法律的威慑与教化作用。他们的故事让我深深理解到,有罪必究,无论你是谁,无论你犯下的是什么错误,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法不容情,曲线救国,都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
接触到的法官们,他们的职业精神、公正无私让我深受感动。他们工作严谨认真,对待案件公正无私,对于法律有独到的理解与感悟,对于社会有深刻的认识与期待。他们是法律的执行者,他们以法为师,以法为准,以法为仪,他们是法治社会的推动者和引领者。
通过亲身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更深入地理解和感受到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也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法者,所以兴邦治国、定乱安人也”的古训。与法律的零距离接触,使我深刻理解“法律是最好的教师”,在参与法制实践的活动中,我们通过亲身观察和体验,加深了对法治精神的理解和把握,提高了法治意识,进一步确定了法治建设的决心和信心。同时,也让我明白了“公正和公平”是法治的基石,是法治社会最重要的价值关注。
总的来说,这次法治实践活动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是我一生中宝贵的经验之一。让我更深入地理解了法治的价值与意义,也让我始终坚信,只有法治,才能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每一个公民的权益,赋予每一个公民平等的机会。
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法治的天空下,我们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受到法治的约束和保护。让我们一起,让法治成为我们生活的座右铭,让公平公正成为我们的信仰,让法治成为我们建设美好生活的有力工具。最后,我想表达的是:让我们珍惜并尊重法治,让我们以法治为纲,书写新时代的壮丽篇章。
法治实践心得体会 篇10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和现实出发,借鉴世界先进的法治经验,对中国近现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它既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划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执政党对中国法治经验的理论追求与升华。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正值大转型期,社会治理面临方方面面的挑战。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的同时,民主法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普遍增强,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越来越强烈,对于更加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期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条件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任务更加繁重。而现实生活中,法治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正、徇私枉法等现象依然存在。可以说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全体人民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句话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们要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相关法治建设精神和要求,争做遵法守法的引领者、依法治国的守护者。
一方面要提高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依法治国就是要求无论是部门还是个人,都必须遵守党纪国法,在法律和纪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确保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序。
另一方面是要加强学习。结合"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部署,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在实际的群文工作中能够自觉的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接受监督。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法治实践心得体会 篇11
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务必遵循学生成长的规律,采取多种形式,分层实施才能提高教育效果,增强学生自我约束潜力。
(一)区分层次,继续上好法制课。要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并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实践中,一是注意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识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施教。小学阶段侧重法律常识的启蒙教育,使其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行为;初中阶段重点学习与日常行为有关的重要法律法规,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意识;高中阶段主要学习法律基本理论和知识,帮忙学生树立宪法的意识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同时,要按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基本的法律常识教育,帮忙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潜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要把法制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要指导各学科教师在教学中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意识地渗透法律知识,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在小学,结合思想品德课、社会课和语文等学科教学,渗透《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知识;在中学,结合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学,渗透《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知识。
(二)形式多样,提高法制教育效果。一是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是校园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透过宣法律故事,进行典型案例审理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二是开展社区教育活动。要依靠居委会、村委会协助校园和家长做好所在区域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及教育活动,并协助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个性是做好对“行为偏常”学生的帮教工作,努力切断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三)突出重点,提高法制教育针对性。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除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外,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一是要求各中学根据各自实际状况,发动教师对全体学生家庭状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同时,校园领导、老师结对帮扶,防患于未然。二是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一环。学习后进的学生,往往思想品行、道德观念、行为习惯也是后进的,我们要求校园加强领导,成立转化后进生工作指导小组,排出转化后进生工作计划,排出后进生名单,分析后进生现状、原因、家庭状况、在校外交往人员,填写后进生状况登记表,确定负责帮教的教师。
总之,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期望于广大青少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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