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当我们积累了新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就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但是心得体会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师安全学习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师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篇1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会审议,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新安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此次新安法修改涉及现行安法97条中的63条(包含增条款),占现行安法的65%,其内容丰富、广泛,该法将自12月1日起施行。
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现在每年中小学生死亡的人数,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改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习就行了的观念。
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处处有,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处处留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增强学生各方面的安全知识,使学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例如:交通安全知识,包括过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的作用,驾车行驶的规范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等。校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知识。台风暴雨地震等大自然灾害的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领。生活之中,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假如一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导学生不要慌乱,必须冷静学会求生,学会保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演练的方式、体验的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士示范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掌握各种自救自护本领。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例如拥挤事件发生后,学生该如何逃生,才能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我们可先通过讲座讲解求生要领,然后模拟演练,实践中学习认真研究新安全法,对照我们的现行规章,认真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的各项条款,是当前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教师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篇2
严格遵守规程,依法进行管理。安全管理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而要实现这个目的,就必须严格遵守规程,依法管理。实践证明,只要是严格遵守规程进行工作,就能够保证安全。
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管理是一种责任。安全第一责任人,首先要明确自己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要对本企业的人员人身安全、家庭安全、集体安全以及社会安全高度负责。
确保措施得力,履行监督到位。任何管理都离不开具体措施,而有了措施就必须监督执行到位,才能产生实效。为了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监督制度,强化安监人员的安全监督意识,确保各种规程、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落实,减少事故发生。
总之,安全与管理相互统一、密不可分。所以,企业发在追求安全的同时必须追求科学管理,以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教师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篇3
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这也是现行安全生产法自20xx年颁布后10多年来所作的一次较为全面、重大的修改。12月1日,这部新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
我校借此东风,在12月3日下午请安监局李国风局长做了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座,并就全校师生如何提升校园安全意识做了唆使夸大。
通过学习,我们更清楚地熟悉到: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学生的安全,我们更感到自己肩上责任重大。
作为一位班主任,我觉得要利用好每次班队会对学生做好教育,使每个学生时时势事讲安全,将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所以,应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特别抓起:
一是交通安全。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交通事故数目惊人。为了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我们全体师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要果断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要严格服从交通讯号灯的'指挥。我们要成为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用我们的行为去引领四周的群众。
在我们校园内,学生们也应当有交通安全意识,要靠右行走,走人行道,不要边走边拍球,不要人为地造成安全隐患。
二是楼道安全。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轻声慢步。放学时,为避免拥堵,请同学们自觉分流,靠东侧的两个教室同学请从东楼梯下楼。特别是碰到忽然停电时,一定要镇静,千万不要人为地起哄和拥堵,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三是水、电、火的安全。俗语说,水火无情。教育学生一定要遵守规定,在教室内不用明火,离开教室和宿舍时,一定要封闭电器(空调、饮水机等)。如发现教室内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安保科汇报。
四是饮食安全。教育学生不要到外面小摊上用餐,由于在这类地方的食品和餐具很轻易引病发菌的交叉传染。购买食品,一定要看清楚保质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五是交往的安全。出门在外,社会很复杂,不要轻易和陌生人交往,更不能随便吃陌生人的食品,不和陌生人出游等等,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六是不要将危险的刀具带入校园,以免引发伤害事故。如发现学生有
七是留意运动安全。特别是体育课让学生穿好运动服装和鞋,提示学生带好运动器材不要随便乱玩。
总之,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今后我会严格遵守新《安全生产法》,关心校园安全,积极排查安全隐患,为确保我们的校园安全万无一失而贡献一份气力。
教师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篇4
当家长朋友们满怀信任和期待把孩子交给我们的那一刻起,可以说就是把一个家庭的幸福和未来交给了我们。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事关每一个孩子的健康和生命,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和安宁,所以孩子们在园的每一天我们都不能掉以轻心,涉及到幼儿一日生活的每一件事我们都要时时刻刻用心去做、用高度的责任感去对待,丝毫不能放松。作为幼儿教育工作者,我们深知自身责任的重大,
孩子年龄小,生活经验缺乏,也更缺少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的能力。我们在有意识地培养孩子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的同时,更应该加强自己对幼儿安全防护的能力,学会从各个环节的`细小的方面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才能确保幼儿在园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教师要始终做到每时每刻的关注到每个孩子,如在户外活动时,严格做好幼儿安全教育,注意观察幼儿活动情况,阻止一些危险动作;孩子上洗手间、吃饭、上下楼梯是要时刻提醒孩子不要推不要嬉戏打闹,确保幼儿时刻的安全。
以上几点是我对安全知识的粗浅认识,也是我今后工作的重点,安全工作是重要的长久的工作。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本着保障幼儿安全的宗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事故发生的因素,让幼儿在平安、舒适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教师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篇5
参加这次培训,我听了全国知名学生安全专家的讲座,对于如何处理学生安全事故,如何防范班级活动安全问题,有了正确思路。授课专家们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结合典型的案例、联系法律法规与安全实践相结合全方位剖析了校园安全大于天,校园安全无小事的真正,为我们一线教师增加了慧眼,为班主任出了金点子,深受基层教师喜欢。
这次培训成效显著,一定会指导我们的实际工作。
一是增强了学习的积极性,为学到实实在在的东西,我第一天集中研究这个平台的`使用,找来计算机老师帮忙,我弄明白之后,马上进入角色,通过听课、记笔记、论坛、发表帖子等,在网上交流互动,充分感受到网络学习给我带来的乐趣。记得周六周日两天,我在家一天没有出门,一直在计算机旁学习,交流,一做就是几个小时。在学校里,我一边在计算机上听课,一边记笔记。
原来我对校园伤害事故处理上比较迷茫,也很感兴趣。我反复听了专家的讲座,我深刻领会的伤害处理的原则方法。针对新闻报道的校园伤害事故案件,对如何介定学校责任大小,赔偿多少的问题,我试着从法律的角度去找依据,这样以后即使有时和家长发生争端,也能有理有理,让人信服。
二是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作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
通过各位专家列举大量伤亡数据,我看到每年中小学生十分可观,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个安全管理的人员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干完了不要”的错误看法,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
三是系统、全面了解了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懂得了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原则、方法和途径。
任何事物都有起规律可寻,只要我们把握了,就可以解决。我们的专家给了我们很好的回答。如:郑增仪教授告诉我们如何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提出了很多具体方法和要求;张文教授告诉我们发生与校园有关的学生伤害事故如何处理;廖文科教授讲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的基本要求;李江平教授为我们分析了今年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有这么几个特点:公安部消防局罗秀华大校怎样搞好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给我们指出方向;最后姚爱国为我们分析了当前危害中小学及周边安全的特殊治安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可以说,这些报告我们如果认真学习,思考了一定会有所收获的。
学校安全无小事。安全关系到学校办学的根本,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幸福!通过培训学习,我真正明白了一名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在于要加强落实,为校园安全防范,净化平安校园的安全环境,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贡献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让生命之花恒久绽放。
教师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篇6
通过学习计算机与网络信息安全,使我更加深刻的理解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性。网络信息安全是保护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保密性的重要条件,只有明白了网络信息安全的基础知识,我们才能更加的了解网络信息安全在如今信息化时代的重要性!
如今信息化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跟着时代的步伐,那么我们不缺乏使用电脑信息工具,那么我们需要了解网络的好处和风险,利弊都有,我们需要把弊端降到最低,把利处合理利用,使我们在网络时代不会落后;现在我们每个人的信息都会在网络上面,只是看你如何保护自己的信息呢?你的个人电脑会不会被攻击?你注册的会员网站会不会泄露你的信息呢?等等!所有这些,都可视为网络信息安全的一部分。
经过学习我才更加的认识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基本在使用电脑,个人电脑有没有被攻击,病毒侵害呢?每个人的个人电脑都会存储好多个人信息和重要文本文件,那么我们为了保障这些文本信息的安全不被篡改,我们就需要更加深刻的认识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并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网络安全技能,可以保护好自己的'网络信息安全。比如我们的个人电脑大家估计在不经意间已经把自己的好多重要文件给共享了,你其实不想让大家知道你的秘密文件的,却不知道怎么都把这些文件给共享给大家了,好多可以很容易侵入到你的个人电脑的,所以我们需要更多的了解网络安全的基本知识。
另外我们每天的新闻都会有好多网络犯罪案件,这些都是个人信息的泄露,不是个人网上银行密码被盗,就是网络个人信息泄露犯罪,所以这些呢都是需要我们重视的,如今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网上零售等的不断发展我们更是需要提高对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认识,特别是对计算机类专业的学习,更是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那就是我们必须拥有丰富的网络信息安全的知识,我们仅仅知道文本等的加密那是完全不够的,时代在进步我们更需要进步,所以我们需要在了解计算机网络安全基础知识的同时,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信息安全知识。
网络信息安全需要简单的认识到文件的加密解密,病毒的防护,个人网络设置,加密解密技术,个人电脑的安全防护,生活中的网络泄密和不经意间的个人信息泄露,等等;有时候我们个人的信息是自己泄露的,只是我们没有留意,我们的陌生人可以简单的通过你的个人主页,你的网络言论中分析得到你的个人资料,你会不经意间说明你的所在的城市小区等等,这都是不经意间出现的,那么你的不留意有可能就被另外一些人所利用了,所以我们需要注意在网络信息时代的用词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提高防护意识!
教师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篇7
作为一名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安监人员,我要为《安全生产法》的这次大修大声叫好!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有着许多鲜明的亮点。但其中最值得称道的地方,我认为还是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全面加大了事故预防的措施;二是全面提高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这两大着力点明显是国家上层针对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十分薄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的乱象祭出的新的强大“杀器”。可以预见,这两大“武器”及随后各项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必将使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乱象快速实现由“乱”到“治”,进而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好转。
一、强化源头预防,引导企业主动防“患”
新《安全生产法》在强化源头预防方面做了许多规定,这些规定有很多是在原法律规定里既有的。比如新法第18—48条始终在明确一件事,那就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履行的法定职责至少包括以下几项重要内容——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并不得随意更换;保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合格上岗;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依法履行“三同时”职责;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等等。
这些规定无一不是为了落实新法第17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惟其“安全生产条件”合格了,一个单位才可以正常存在,才会有发展和壮大的机会。笔者以为,这是本法自始至终都在强调的最重要的“源头预防”思想的切实体现。
再比如新法第20条也沿袭了20xx版《安全生产法》原有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体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作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只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正常生存和发展,而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的唯一手段,就是需要大量投资去建造或购买大量安全设施,投资去培训合格的员工,投资去确保生产经营场所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各项要求。这是确保“源头预防”思想得到贯彻执行的基本保障。因为只有投入大量资金,才能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才能使职工处于安全的生产和经营环境中,才能将各级政府的要求和行业协会,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新法在源头预防方面做出了许多创新。其中较为明显的是增加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违法信息公告制度。如新法第24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应该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企业范畴。这类企业一旦配备了注册安全师,就能充分发挥注安师的管理知识和智力优势,帮助这些企业克服安全管理能力过于薄弱的不足,迅速显著提升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可靠的智力和技术支持。新法38条则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了规定,这条规定是将行政规定上升为法律的明显体现,该规定源于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上升为法律意志后的新法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应该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这项规定旨在通过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终让企业都能学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定期发现和清除隐患。只要企业学会并做到了自我管理,其在防范事故方面的作用远比监管管理部门一年定期几次的监督执法有效得多。这才是源头预防的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新法的创新远不止这些。比如为了防止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时由于缺乏安全技术而引发事故,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就在第25条中明确要求“应当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这项规定只要能真正应用于实践中,就能有效避免实习学生由于技术水平和防范技能过差而引发安全事故,从而起到保护实习学生和其他职工的目的。
新《安全生产法》的源头预防作用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只有将这些规定切实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建立起生产经营单位、职工、政府、行业协会和社会群众五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新机制,才能起到引导企业主动防范先天事故隐患的目的。
二、提高违法成本,重拳推动企业除“患”
面对《安全生产法》实施12年来安全生产基础基层仍然薄弱的`现状,新版《安全生产法》全面体现了乱象须用重典的立法思路。根据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粗略统计,新版《安全生产法》用了19条的篇幅(占全部法条总篇幅的16。7%)阐述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违法应受的处罚,比旧版法律增加达7条之多。而非新增部分除多数规定可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隐患时即“可以”直接处以大额罚款(一般为5万元或10万元以下)外,还全部提高了针对逾期未改正隐患的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普遍提高1倍以上,有的条款提高的幅度甚至更高。不仅如此,为防止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安全监察部门的整改指令,新版法律扩大了处罚对象的范围。这一变化明确体现在新法的第94。95。96。98。100。101。102和105条,这些条款体现了“双罚制”的思想,即如因为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各类隐患或问题,不仅要对单位处以罚款甚至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外,还要对“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分别处以1万元以下、1—2万元或者2—5万元的罚款),这种“双罚制”的规定对各类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绝对是一把利剑,将有效推动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主动除“患”。
当然,罚款只是行政处罚中的经济手段,针对那些以各种理由拒不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老赖”行为,新版《安全生产法》还有更绝的手段——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新法75条明确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这是针对实践中一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不怕罚款怕曝光而出台的针对性法律规定。如果这些企业仍象以前一样拒不整改重大违法行为,一旦登上了安监部门的“黑名单”,国土、投资、证券监管等单位就可以采取联合制裁措施,逼着企业正视自己的违法行为。这条规定有助于建立安全生产的失信惩戒机制,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促进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面对如此严厉的法律规定,只要安监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硬起来、严起来,将这些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可以想见,过去那种各类单位将监管部门的整改指令束之高阁置之不理,或将整改要求极尽拖拉之能事消极对待的现象必将消于无形。这种严惩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违法行为的做法,必将有效推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实,进而逼迫企业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创造无“患”安全企业。
三、强化责任追究,逼迫企业不敢“出事”新版《安全生产法》显著加重了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和追究力度。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面对事故采取何种措施进行了有效约束
新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向上级部门或政府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抢救,且不得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否则就将面临降级或撤职处分,并将接受安监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逃匿的将处以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处罚就到位了。如果再发生事故时,主要负责人隐瞒不报或者逃跑的,只要贻误事故抢救,拘留甚至判刑不说,还要从经济上制裁你!这就是处以主要负责人上一年度收入的60—100%的罚款。
(二)显著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和责任追究力度。
新法第109条明确规定,发生一般事故,罚款20万元至50万元,较大事故罚50万元至100万元,重大事故处10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特别重大事故则处罚500万元至1000万元;而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元至20xx万元。这个处罚额度在现行的社会法系里,绝对是罚款额度相当大的法律规定之一。
更为值得一提的是,新《安全生产法》对事故单位和个人执行的是“双罚制”。即不仅要对事故单位进行罚款,还要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新法91条就有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给予撤职处分”,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这种针对主要负责人的严厉处罚——限制其终身任职的规定可以说以前是绝无仅有,其严厉程度不可谓不重。当然,因为不履职而导致发生事故的,经济处罚也是必然选项,本法第92条就按照事故级别明确了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的经济处罚的幅度——分别处以上一年度年收入30—80%的罚款。这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双罚制”在我国其他法律中并不多见,可以称得上是严之又严。
上述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惩处性法律规定只要落实到位,单单是罚款就足以使一个中、小企业因为资金周转困难而自行灭亡(对大型国企也会起到相当大的震慑作用),更遑论还有针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甚至刑事处罚了。这些规定从法律保障上逼迫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应想千方设百计地去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保证企业生命的正常延续和发展,并保证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业历程甚至是人身自由不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影响。
总之,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完全不同于20xx年那次细枝末节的缝缝补补,而是在从安全生产方针到机制、从源头防范、事故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的一次彻底的大修,这种大修是12年来安全生产实践的重要体现,也是期待未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美好愿景。相信随着“安全发展”战略的深入人心,随着大修后《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实践,多年来持续紧张的安全生产形势必然得到有效缓解,并将最终根本好转,从而为保障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教师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篇8
通过这几天的学习,使我更深刻的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抓安全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学校是人群集中的地方,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阵地,安全卫生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学生的安全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学校就必须把保护学生的安全放在首要地位。下面我就安全教育学习谈几点自己的体会:
安全教育讲座中重点谈到了“教师”这一部分,它涉及面较宽广,不但谈到了教师所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的安全责任,而且谈到了教师必须应尽到的安全责任等方面。
我觉得安全教育讲座给我们广大教师提供了教书育人的行动指南。一名合格的农村教师,必须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要有安全理念,要懂得安全基本常识,要有安全第一的思想。作为教师更应把职业责任变成自觉的道德义务,更应知晓安全教育常识和掌握安全保护基本方法,更应在保护好学生的安全前提下教书育人。作为班主任教师更应把抓安全工作放在班务工作的首要地位,要不厌其烦的讲安全,要关注全体学生。必须自觉地做到对学校安全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对教师集体负责,对社会负责。在社会主义社会,教师职业态度的基本要求,就是树立积极主动的劳动态度,努力培养社会主义新人。教师必须有主人翁的安全责任感,必须具有从事教育劳动的光荣感与自豪感,必须有安全工作奉献精神。
思想品德课中讲到生命健康权是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安全教育讲座中谈到了“学生”,学校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是学生应享受的一项最基本权利。而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安全法,宣传安全法,实施安全法,落实安全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学生权利的必由之路,安全教育不仅是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国家和政府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安全教育,提供安全的教育教学设施。学生在校的安全更是学校的重要职责,让学生了解安全常识,掌握安全自我保护方法,这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要充分利用升降旗仪式、广播、电视、班会、集会、板报等宣传阵地或聘请相关人员到校,认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讲解。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安全活动,让每一位教师明确,让每一位学生知晓。学校要根据不同季节的特点,抓好安全卫生工作,学校要有安全提示牌、警示牌、人行横道线设置,学校要做到安全制度落实,人员到位,责任明确。学校只有把安全工作抓好,学校的各项工作才能正常开展,教育教学质量才能提高;才能让家长放心,让学生安心,让社会满意。
在中小学安全教育讲座中也明确了社会应该对教育履行的安全义务,社会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报刊、杂志、宣传栏、宣传车、宣传单、信息简报等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知识、交通、消防、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安全事故图片巡展等活动,在社会中营造一种“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氛围。定时播出提示中、小学生安全的宣传画面,特别是推出动画片等中、小学生喜欢的节目时,有意识地插播一些宣传教育公益广告,此种宣传方式长期坚持,久而久之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社会、家庭、学校联动抓好了安全工作,一个“和谐、文明、平安”的社会、家庭、学校将促使国家发展,国民素质提高,社会稳定,国家繁荣昌盛。
长放心,学校顺心,政府安心。尤其是初中的学生们,正值美好的青少年时期,他们肩负着家庭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万万不能因为一个安全事故就断送了他们美好的将来甚至年轻的生命。稳定的教师队伍,安全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融洽的师生关系、同学关系,都对和谐校园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学校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学生的人身安全、社会的稳定团结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思维,习惯,安全防护,应急和自救的技能和知识,做到安全教育“天天讲、月月讲,安全教育常挂心、大家生活才安心”,这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的大事。
学校在对全体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主要从以下几点强调了校园安全:
一、加强门卫值班室的管理,严格门卫工作职责,杜绝社会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谨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每周要对校园内的所有设施、场所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尤其注意电、火、体育设施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努力为广大的同学们、教职工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工作环境。
三、经常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做好学校晨训的安全教育工作,使广大学生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珍爱生命,平安一生”的观念。
四、对校园外公路必须要高度重视,设交通警示牌,每时每刻提醒学生随时注意安全,提高警惕。
五、学生普及必要的意外事故处理的方法,学会自救,他救的常识、记住几个重要的报警电话:“119”----火警、“110”----报警、“120”----急救、“122”----交通事故报警、打电话时要说清地点、相关情况、显著特征。
六、还有生活中要注意的许多安全措施,例如:,怎样预防一氧化碳中毒,食物中毒后怎么处理,哪些不良行为有害健康等等的安全常识,回家返校路上安全,防溺水。
总之,大学校园安全是大事,只有群防群治,提高预防意识,加强管理,才能营造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校园环境,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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